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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/2/13

【防疫專區】港澳回台外宿者,居家檢疫注意事項

 港澳回台外宿者,居家檢疫注意事項
一、行蹤報備
1.居家檢疫不可外出,手機隨時保持通暢,不可轉震動,時時充飽電。
2.里長與區公所會在你抵台後兩天內,拜訪並拿追蹤手機給你,請務必遵從規定回報。
3.里長會定期訪視或電訪,若兩次無法連絡你,將通報警方協尋,故盡量不要占線,改用電腦上與同學聯絡。
4.完全不可外出,若被發現違法,一律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處置
二、居住條件要求
1.居家檢疫者盡量一人一間,勿與他人混居,若有同住者,建議請居家檢疫者選擇住學校宿舍。
2.居家檢疫者不可更換住宿地點,若房東拒住,請聯絡系上協助先連絡住服組,再協助搬到學校宿舍。移動時,請居家檢疫者全程戴口罩,並須聯絡衛保組與里長。
3.住太子宿舍一律改住學校光三或勝三,請與學校住服組聯絡。
4. 雖住1人1間,然非套房者,請洗衣,晾衣要全程戴口罩,隨身攜帶手機,儘速回房。勿與他人交談或接觸。

三、個人衛生注意事項
1.個人生活廢棄物丟棄時應妥善包好。
2.浴廁與排泄物處理,洗澡前、後請消毒清潔浴室,如廁後排泄物或使用過馬桶後以消毒水,灑濕、浸泡,將馬桶蓋蓋下,作用2小時後再沖水清理。
(可委請系上協助購買消毒用品)

四、14天症狀監測與登錄
1.到租屋處後隔天,算為居家檢疫第一天,須連續監測14天。
2..居家檢疫者請務必天天量體溫與紀錄症狀,上下午各一次,請到學校計中雲端紀錄2019-nCoV防疫平台https://app.pers.ncku.edu.tw/ncov/index.php?auth
請點擊進入
3.需先填健康關懷問卷者,才能進入14天健康監測網登錄。
4.居家檢疫者須負提供體溫責任,若無體溫計,學校將提供溫馨手環配戴,仍然須到學校2019-nCoV防疫平台登錄14天症狀監測https://app.pers.ncku.edu.tw/ncov/index.php?c=self_report 請點擊進入

五、醫療追蹤關懷與諮詢
1.若你體溫測量,發現37.5(額溫)即屬發燒,或有呼吸困難等症狀,請即打台南市的1922(請直接打06-2880180)通報就醫。
2.請系所關懷生活起居,聯絡過程請盡量用電腦上的line與這位居家檢疫者聯繫,避免手機占線,里長無法連絡。
3.衛保組護理人員在週一到週五會電話關懷健康狀況
4.衛保組聯絡電話:06-2757575-50430,50432,50435,50438,511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