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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/2/23

碩士班學位考試注意事項

國立成功大學心理學系碩士班學位考試注意事項

【申請時程】
1、請於口試前一個月提出申請。
2、研究生申請碩士或博士學位考試期限:第一學期網路申請期限至1月20日(因系所需前置作業,以系所公告時間為主)。口試成績於 1 月 31 日前送達註冊組。第二學期網路申請期限至7月20日截止(因系所需前置作業,以系所公告時間為主)。口試成績於 7 月 31 日前送達註冊組。
※【學生必讀】本校課務組網頁/學位考試網頁詳列所有關於學位考試申請、異動、相關規定、論文格式規範。
 
【學位口試前步驟】
請依以下順序進行學位考申請:
  1. 確認本學期是否已至系辦辦理過畢業學分審查。(填寫心理學系畢業資格審核表,並由系辦聯繫註冊組,提供畢業審查成績單 (使用文件:畢業資格審查表(系辦專用/32.畢業資格審查表)
  2. 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系統進行申請作業http://campus4.ncku.edu.tw/wwwmenu/program/mou/
  3. 繳交文件:以下相關文件繳交至系辦並登記學位考試時間和借場地,因收到申請文件還需進行一連串作業並產出文件,並將申請紙本送至課務組、經教務長決行後才能進行學位口試,提醒一但確認口試時間,務必盡快將資料送至系辦。
    1. 【學位考試申請書】:指導教授親筆簽名。(欲進行"視訊考試"也請在該網頁進行申請,待相關單位簽核後即可辦理)。視訊學位考試申請Q&A
    2. 【論文比對結果報告Turnitin similarity report:至成大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進行論文比對,列印比對報告百分比頁面-學生簽名並填寫日期及學號;指導教授簽名並填寫日期,若有共同指導,皆須簽名)。
    3. 【學術倫理教育時數認列證明書】:111學年度開始入學之碩博士班研究生,申請學位考試時,必須檢附「學術倫理教育時數認列證明書」。採計證書以學生入學後所完成之課程為主。
【口試前注意事項】
  1. 請務必提供【論文比對結果報告Turnitin similarity report與論文初稿與提要請送校內外委員審閱,報告百分比頁面需有指導教授與學生簽名與日期。
  2. 口試申請完成後,如論文題目,口試日期,時間,委員要更改時,請於口試5天前,提出【學位考試異動申請】,經指導教授簽名後再將異動申請表繳交至系辦。
  3. 口試前,請至系辦領取【論文審查及交通費印領清冊】、及【口試委員聘書】(若委員此學期已口試過,則無聘書)。
  4. 【論文口試評分單】、【論文口試建議事項】檔案請至本連結下載,數量請依照口試委員人數列印。
  5. 印出【學位考試論文評分表一份,所有委員簽名,並填上總評分。
  6. 印出【學位考試論文證明書】:不用交到系辦,口試當天自行拿給口試委員簽名。
  7. 口試委員之論文「審查費」及「交通費」, 於核銷後直接入到委員之郵局帳戶,校外委員煩請提供【郵局帳號或銀行帳號(需詳細提供○○銀行○○分行及分行帳號)】。
  8. 每位碩班同學有250元的雜費可以買點心、文具及影印,發票/收據需列統編69115908,收據或發票之日期、品名、 單價、數量、總價、統編須填寫清楚。影印請列明細或樣張。
 
【口試當天注意事項】
  1. 【論文審查及交通費印領清冊】請委員確認交通費金額是否正確,若需修改請劃掉填上正確金額。
  2. 口試結束,請將【論文口試評分單】、【學位考試論文評分表】、【論文審查及交通費印領清冊】於口試委員簽章後與【250元收據】一起交回系辦。
  3. 【論文證明書】,請自行留存,以備日後上傳。
  4. 雜費申請,請攜帶收據或發票到系辦請領現金。
 
【口試後注意事項】
1、請依口委建議修改論文,在裝訂前,備妥【論文證明書】,經指導教授簽名後,送請系主任簽名,掃描並上傳至圖書館的系統審核,因審核需要3-5工作天時間,請預留一週左右上傳。
2、審核通過,即可正式印製論文。論文最終版的【論文比對結果報告Turnitin similarity report報告百分比頁面需有指導教授與學生簽名與日期及2本平裝本論文至系辦(1本系辦替註冊組代收),圖書館離校手續需要1本平裝本。**請參閱「國立成功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格式規範」https://www.cc.ncku.edu.tw/rule/content.php?sn=684
3、論文如需延後公開,請至本校註冊組/表單下載/其他下載「26.國立成功大學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」,申請人與教授親筆簽名並敘明延後公開原因,檢附證明文件,與論文紙本一同繳交至系辦。未交者不得辦理畢業手續。
4、以上步驟完成後,請到「畢業生離校手續查詢系統」填寫資料,並且列印離校手續單,依步驟蓋章1)系辦 2)圖書館 3)註冊組,到註冊組之後就可領到畢業證書。
5.到系辦蓋章時可以一併繳交論文。
 
【其他注意事項】
  1. 口試成績會由系辦彙整送註冊組,1月31日(上學期)/7月31日(下學期)前為口試成績繳交截止期限,請給系辦3-5天左右的工作天。如果不得已真的必須於1月31日或7月31日口試,請務必提前告訴系辦以便準備。
  2. 註冊組畢業離校系統:http://140.116.165.83/~lou/leave/
  3. 離校手續最晚期限為下一個學期開學前一個工作日,最晚必須於開學前完成離校手續,並領取畢業證書。